診所常見勞資爭議實務分析

診所常件勞資爭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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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法律余淑杏律師、雷兆衡律師有幸受台北市牙醫師公會邀請,在111年度醫事法律講座中分享診所常見的勞資爭議,透過實務案例分析,介紹診所員工適用勞基法的標準,以及在勞基法規範下,診所身為雇主需要負擔的責任。

診所員工能否適用勞基法?

診所的員工可能由醫事人員與非醫事人員共同組成,能否一律適用勞基法,是許多診所經營者經常詢問的問題。

(一)勞基法的適用範圍

人們可以透過不同的契約型態來提供勞務,但必須要符合以下兩項條件,才有可能適用勞基法:

  • 屬於勞雇關係,而非承攬、委任等其他勞務契約形式。
  • 沒有被主管機關公告排除

所謂勞雇關係,是指勞務的提供者具有「從屬性」,包括人格上、經濟上、組織上的從屬性,意謂受雇者工作時需受到雇主指揮監督而非自行決定工作方式,必須以雇主名義而非自己名義來提供勞務,且屬於雇主事業組織的一部分而非獨立於組織外。

原則上勞基法適用於所有勞雇關係,但有部分行業被特別公告排除,其中就包括「住院醫師以外的醫師」。

(二)那些診所員工適用勞基法?

1.受雇醫師:僅有住院醫師適用。至於主治醫師仍例外不適用勞基法。

2.受雇護理人員:適用勞基法。

3.受雇藥師:適用勞基法。

4.其他非醫事人員之受雇職位(如行政、財務、行銷、禮賓等):適用勞基法。

勞動契約下的雇主責任

  • 工資與加班費之給付
  • 投保相關保險
  • 退休金提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