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是什麼?為什麼要申請商標?
商標有沒有申請註冊,在法律效力上有很大的差別。如果還不確定商標的概念,或不確定是否需要申請註冊商標,歡迎參考以下說明。
(一)商標的意義、商標有沒有註冊差在哪?
商標顧名思義就是商業標記(Trademark)。還記得小時候我們會在作業簿上寫名字,用來分辨哪一本作業簿屬於誰,商標就像供應商在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上寫名字一樣,讓人們能夠在同類商品/服務的提供者之間做出區別。例如消費者可以輕易分辨出屈臣氏與康是美、Benz與BMW,就是仰賴商標所創造出的品牌識別性。
常見的商標標示又分為「™」與「®」,前者僅象徵某圖樣事實上做為商業標記使用,後者則代表「Registered Trademark」,即「註冊商標」,意謂該商標已在此國家地區獲得法律上的承認,並受到權利保護。
我國對商標權採取註冊保護制度,原則上只有經過註冊的商標才受到法律保障,且先註冊者先受保護。未經註冊的商標雖然還是可以在實際使用,但無法享有商標權,如果遭到他人仿冒恐怕難以救濟,又如果牴觸其他已註冊商標時,未註冊的商標法律地位可能也相對不利。
(二)商標的型態有哪些?
多數的商標還是以文字和圖形組成,但法律上所承認的商標型態遠比我們想像的更多元,除了開放氣味、觸覺、味覺等新型態商標,也允許在同一商標中使用不同型態的元素做組合搭配。以下元素都有機會用已註冊商標:
- 文字
- 圖形
- 記號
- 顏色
- 立體形狀
- 動態
- 全像圖
- 聲音
- 其他任何具識別性之標識(如氣味、味覺、觸覺等)
(三)常見混淆:商標、專利與著作權的差異?
商標、專利與著作權都屬於智慧財產權的一種,差別在保護對象不同。
1.商標:
商標的意義在保護品牌形象與信譽,並用以區別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因此強調商標必須具有「識別性」。而商標權是一種專用權,可排除他人在類似的商品/服務上使用類似的商標,有助於建立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進而杜絕仿冒偽劣的惡性競爭。
2.專利:
專利分為發明、新型、設計三種,旨在保護人們的技術與創意,一樣需經註冊才受保護。申請專利需要將技術內涵充分公開,進而取得一段時間的「排他權利」,在專利權期間內,若有其他人欲使用該專利技術/專利物,就需要先向專利權人取得授權,並支付權利金,使專利權人可在一定期間內享有專利技術或專利物的獨佔利益。
3.著作權:
著作權保護的是著作本身。所謂著作,泛指一切人類精神活動所的成果,包括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原則上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不需要經過註冊。著作權又可細分為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前者意在維護著作的經濟價值,後者則保障著作人表示姓名、發表著作的權利。
二、申請商標前要做什麼?
決定了要註冊商標,建議申請前先考慮這3件事,完善的前置作業可以讓申請流程順利進行喔!
- 選定商標類別
- 規劃商標文字、圖樣
- 進行商標預查
(一)商標類別如何指定?
您希望將商標應用於哪些商品或服務?這些商品/服務都會各自對應到一個商標申請類別,一共有45個分類,其中1-34類為商品,35-45類為服務。詳細類別資訊可上「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查詢。
當然,一個商標可能使用於不只一個類別,類別的選擇也會與事業品牌的未來發展有關,如果不清楚適合使用的類別有哪些,可以諮詢專業的商標代理人,由商標代理人依個案情況協助分析判斷。
(二)商標的文字、圖樣如何規劃?
「商標圖樣」基本上就是品牌的標誌(Logo),確認商標圖樣才能定義一個商標的外觀形式,也才能說明兩個商標間有無近似而侵權的問題。
★延伸閱讀:怎樣算是好商標?注意2大商標設計關鍵,破解商標的迷思
至於「權利範圍」的問題,嘖是因為申請人不一定想對商標圖樣中的每個元素都主張專用權,所以在申請書上,商標圖樣的權利範圍主要會從以下4個項目界定:
1.商標名稱
商標名稱包括商標的圖形與文字,文字可以中、英、日文三種語言表示。
2.圖樣顏色
圖樣顏色可分為墨色與彩色兩種,如果是單純以顏色本身作為標識的情形,則需另外註冊「顏色商標」。
3.有無聲明不專用
商標必須具有識別性,因此用說明或描述性的元素申請商標很可能受到核駁,如「便宜」小吃店、「不鏽鋼」水龍頭等。
但若一個商標中僅部分含有描述性元素,申請人可以聲明該當元素脫離完整商標時,不單獨對該元素主張專用權。
舉例而言:
「易而安不動產」是一個完整的商標,其中「不動產」文字不在專用之列。因此其他人仍可以「不動產」做為其他商標的一部分,但不可使用「易而安不動產」或「易而安」。
4.圖樣分析
圖樣分析指對商標圖樣所含的中、英、日文,以及圖形記號所做的詳細說明,在申請程序中,圖樣分析並非強制填寫,但如果有填寫可提升審查資料的精確性。
(三)進行商標預查-查詢有沒有近似商標?
決定希望申請類別與商標圖樣以後,建議預先查詢有沒有別人已經在同一類別註冊過相似的商標,避免自己的申請案遭到他人異議。
查詢管道一樣是在「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線上免費檢索,但不只是將自己的商標文字、圖樣上傳比對後沒有重複的結果就代表可以註冊,還需留意諧音、中外文讀音、圖形整體輪廓、有無其他申請中案件等細節資訊,若有委託商標代理人代辦申請,通常代理人也會協助進行較完整的查詢。
三、6步驟商標申請流程
商標申請的流程如下:
- 備妥商標申請書等應備文件
- 向智財局送件提出商標申請
- 等待6-7個月的審查期間
- 通知商標申請案核准/核駁
- 繳納商標註冊費
- 公告註冊並核發商標註冊證
(一)商標申請的應備文件有哪些?
- 商標註冊申請書:可在「智財局商標主題網」線上填寫或下載紙本申請書。
- 申請書附表:浮貼5張商標圖樣,長寬為5-8公分,彩色者應另檢附黑白圖樣2張。
- 優先權證明文件:有主張優先權者才需檢附。
- 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 代理人委任書:有委任代理人者才需檢附。
- 其他證明文件。
(二)如何提出商標申請?
可選用電子申請或紙本送件電子申請。
- 電子申請:電子申請會有以下設備要求,
- 以下任一電子憑證: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機關(構)單位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智慧財產憑證IC卡或智慧財產軟體憑證。
- 憑證IC卡讀卡機。
- 安裝電子申請系統。
- 紙本送件:將申請書與應備文件以臨櫃或或郵寄的方式送件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並繳納申請費。
(三)商標申請的審查期間多久?
根據智財局說明,從送件申請到審查結果回覆,大約需要6-7個月的時間,不含因補正所造成的遲延。
(四)通知商標核准/核駁
需於核准審定書送達後2個月內完成繳納註冊費。核駁:收到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30日內可以提出答辯。答辯後仍收到核駁審定書,可提起訴願與行政訴訟救濟。
(五)繳納商標註冊費
商標核准審定以後,會收到核准審定書,請務必記得在審定書送達後2 個月內繳費,逾期未繳費將不予註冊公告唷!
商標註冊費繳費單一樣可在「智財局商標主題網」下載填寫。
註冊費繳交寬限:
如果不小心逾期繳費,在不影響第三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情況下,可寬限至原繳費期間屆滿後6個月內,繳納2倍註冊費。
(六)公告註冊及核發商標註冊證
經核准審定並繳納註冊費後,智財局會發布註冊公告,權利人自「公告當日」取得10年商標權。任何人若對該商標註冊案有異議,可在公告後3個月內提出異議,如果異議成立將會撤銷該案的商標註冊。
公告註冊後還會核發註冊證,表彰商標權利,收到註冊證,就代表彰商標註冊正式完成囉!
四、申請註冊商標的費用
商標申請費、註冊費是兩項不同的費用,收費標準也不同。送件申請時需要先繳納申請費,被通知核准註冊後才需要繳交註冊費。
(一)商標申請規費
商標申請費的規費標準如下表:
類別 | 1-34類 | 35類 | 36-45類 |
類別費用 | 3000/類 | 3000/類 | 3000/類 |
商品/服務 加收費用 | 「同類別商品」若超過20個,每超出一個加收200元。 | 「特定商品零售服務」若超過5個,每超過1個,加收500元。 | 不論指定的服務個數多少都不加收費用。 |
舉例:
一商標指定使用於第23、28、35、40共四個類別,其中23類指定商品10個、28類指定商品25個、35類指定服務10個(含特定商品零售服務6個)、40類指定服務50個。
項目 | 1-34類 | 35類 | 36-45類 |
類別費用 | (23)、(28)共2個類別: 2*3000=6000元 | (35)共1個類別: 1*3000=3000元 | (40) 共1個類別: 1*3000=3000元 |
商品/服務 加收費用 | (23)類10個: 0元。 (28)類25個: (25-20)*200=1000元。 | 特定商品零售服務6個: (6-5)*500=500元。 | 指定服務50個: 0元。 |
計算 :6000+3000+3000+0+1000+500+0=13500元。
本案申請費總計: 13500元。
(二)商標註冊規費
註冊費的規費標準就不需要考慮商品/服務個數,完全以類別數來計算即可,收費是2500元/類。
舉例:
一商標指定使用於第23、28、35、40共四個類別,其中23類指定商品10個、28類指定商品25個、35類指定服務10個(含特定商品零售服務6個)、40類指定服務50個。
項目 | 1-34類 | 35類 | 36-45類 |
類別費用 | (23)、(28)共2個類別: 2*2500=5000元 | (35)共1個類別: 1*2500=2500元 | (40) 共1個類別: 1*2500=2500元 |
計算 :6000+2500+2500=10000元。
本案註冊費總計: 10000元。
五、為什麼要找商標代理人?
其實商標申請沒有特別的資格限制,但目前超過80%的新申請案件都有委任商標代理人協助,這是因為有了專業的商標代理人服務,能夠大大節省申請人的成本,甚至優化商標價值。
此外,若申請人在我國境內沒有住所或營業所,就無法自行申請商標,而必須委任在國內有住所的商標代理人辦理。
(一)確保程序適法,優化作業效率
代理人類似於商標的專案管理師。商標申請有許多繁複的細節需留意,一般人若不熟悉相關規定,便容易錯失期限,或在反覆補正中延遲了審查時間,甚至被他人搶先註冊。
代理人可以協助確認申請文件合法而無缺漏,監督每一道手續都在期限內順利完成,避免因疏失平白浪費時間與成本。
(二)貼近市場動態,提供正確資訊
商標的價值除了法律上權利以外,還包括經濟利益,這也是申請人所重視的。如果申請人對於商標規劃已經有了構想,卻不確定這個商標的發展潛力,不妨和商標代理人諮詢討論看看。
商標代理人長期專職辦理商標案件,對於市場脈動多半有一定敏銳度,能夠根據專業與經驗提供客觀合理的意見參考,讓申請人在掌握充分資訊的情況下做出決策。
(三)長期追蹤維權,永續商標權益
商標權利長達10年之久,這10年間,如果有他人偷偷盜用、仿冒我方商標,要如何發現呢?
多數商標代理人在商標註冊完畢後,還會替申請人定期追蹤智財局公報以及產業動態,了解有無他人使用了近似的標誌而影響我方權益,一旦發現異常,就會即刻提醒申請人採取維權措施,保護我方商標權的完整。
六、如何委任商標代理人
商標代理人可能會與申請人有較長期的合作關係,關於商標代理人的委託方式與權限範圍,務必要清楚約定。
(一)商標代理人的委託方式
必須書面委任!不可以口頭委任商標代理人。
如果商標的需求量比較大,也不必每個申請案逐一提出委託書,只要提供一份委託書,註明一次委任許多筆案件,或指定未來一段期間內的所有案件都交由這位代理人辦理即可。
(二)商標代理人權限有哪些?
包括申請註冊、異動、異議、評定、廢止等相關程序的進行,都在代理人的權限範圍內。
需注意,對於核駁程序,代理人只能代理答辯與訴願,但不能代理行政訴訟,因為行政訴訟的代理人原則上須由律師擔任。
(三)哪些事情商標代理人不能直接決策?
舉凡重大影響申請人權益的行為,如選任及解任代理人、減縮申請或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撤回商標之申請或拋棄商標權等,一般代理人不能直接做決策。
如果希望將以上事項仍交由代理人辦理,可以在委任書中註明「特別委任」,明確授予代理人處理哪些事務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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