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收到客戶詢問,網路上出現許多販售汽車用品的一頁式購物網站,該網站宣稱商品來自台灣某科技公司,因公司惡意倒閉,員工不得已撬開倉庫販售庫存商品,以求換回薪水。客戶想了解,如果消費者買下遭盜賣的商品,究竟會不會犯法?
一、員工與消費者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判斷消費者有無法律責任之前,需要先確認商品來源是否合法。公司惡意倒閉欠薪,員工可以自行販賣公司商品抵充薪資嗎?
(一)員工盜賣公司商品的法律責任
就算公司已經停業或解散,但在清算以前,公司的法人格都尚未消滅,庫存品依然屬於公司的資產。即便員工真的是因公司惡意倒閉被欠薪,也不代表可以擅自販售庫存品來抵充薪資,否則可能涉及竊盜罪或業務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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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竊盜罪定義: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
- 侵占罪定義: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
從法條可看出,竊盜罪與侵占罪主要的差別,在於該員工一開始是否「合法持有」這些商品。
舉例而言:
- 若員工是負責管理倉儲的職位,本來就合法持有庫存商品。但合法持有不代表可以合法處分,假設該員工將所保管的商品當做私人物品一般販賣,就可能涉犯侵占罪。
- 假設員工從未合法持有過庫存商品,卻擅自取出商品販賣,此時便可能成立竊盜罪。
(二)消費者購買盜賣商品的法律責任
消費者購買員工因侵占、竊盜所得的商品,可能涉及故買贓物罪。
- 贓物定義:犯侵害財產法益之罪所得的財物。
- 贓物罪定義:收受、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媒介者。
所謂故買贓物,意思是買受人知道該物品為贓物仍故意購買,相反的,若買受人在不知情下不小心買到贓物,並不會有故買贓物罪的問題。
竊盜、侵占都是侵害他人財產的犯罪,因此竊盜、侵占所得的財物便屬於贓物。消費者已從網頁得知商品是員工撬開倉庫所得,若仍下單購買,就可能誤觸故買贓物罪。
消費者:我不知道員工擅自賣庫存是犯罪呀! 律師:但你總能猜想的到吧?
故買贓物罪兩大要件:
- 知道所購買的商品是贓物
- 有購買的行為
但此處的「知道」不一定要達到明知、確信商品是贓物的程度,也不必了解商品來自哪一種犯罪。只要能認識、想像到該商品來源或許不正當,即可成立故買贓物罪。
既然員工撬開倉庫才拿出庫存品,應該表示員工當下取物、販售的行為沒有經過公司授權同意,那麼未經同意販賣別人的東西會不會有違法風險呢?答案是肯定的,相信一般人都能夠猜想到。
刑法上專業用語,將這種概括的認識或想像稱之為「不確定故意」,意思是即便真的買到贓物,也不違反買受人的本意。
少數消費者明知商品來路不明,仍抱持著賭對賺到的僥倖心理購買,即使真的買到贓物,也覺得算了、應該不會被發現,這樣的情況就很容易落入「不確定故意」的陷阱中。
二、擔心買到盜賣商品?消費者可以這樣做
當然,並不是說所有一頁式網站或所有網購平台都不值得信任,只是希望消費者在下單之前,可以先從以下三個角度思考看看,在這個平台購物,能否受到足夠的保障?
(一)了解平台是否受所在地法律規範
以台灣為例,消費者保護法提供網購7日鑑賞期的保障,原則上在收貨後7日內,不論是商品有瑕疵或單純不喜歡,都可以無條件退貨,而且不需支付退貨運費。
但如果台灣人民從外國網站訂購商品,則該網站不受台灣法律的規範,未必有鑑賞期保障以外,一旦發生任何糾紛,消費者想要跨國求償也相對不易。
(二)檢查付款、物流、退換貨、個資保護等資訊是否透明
有些平台僅能透過通訊軟體聯絡,網站上連所在國家地區、公司行號名稱都沒有清楚標示,消費者往往無法輕易得知交易對象究竟是誰。
其實,每一次網路交易都是在締結契約,款項如何支付、商品如何運送、甚至於糾紛如何處理等,都關係到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會因為網路的便利性而被省略,反而應該更受重視。
如果購物平台沒有提供充分的交易資訊,消費者在購買時就無法做出準確的判斷,也容易因雙方認知落差而產生爭議。
(三)判斷有沒有商品來路不明或仿冒品的疑慮
如果商品價格遠低於市場售價,商家又不完整透露交易資訊,除了前述的商品來源問題外,還有買到仿冒品的風險。
販賣仿冒品可能侵害他人商標權,而觸犯商標法的「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以仿冒品宣稱為正版商品販售,也將涉及刑法上詐欺罪的問題。
消費者購買仿冒品雖不構成犯罪,但仍需要留意,侵害商標權的物品是禁止進口的,若自外國輸入仿冒品,除了貨物通關時會被查扣沒入以外,更有機會受處貨價三倍以下的罰鍰。
三、公司資產被盜賣的處理方式
一間公司的資產動向往往受到各大政府機關監督,若資產不幸被他人轉移盜賣,不只產生財政虧損,還會造成會計與法務上的重重困難。以下將說明公司資產被盜賣的處理流程,以及稅捐申報上的注意事項。
(一)公司資產被盜賣,4步驟處理流程
發現公司資產被盜賣,謹記「清點損失、報案取證、申請理賠、法律追訴」4大步驟,將傷害降到最低!
1.清點被盜賣的資產
此處的資產,又可分為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兩種,
- 有形資產:也就是法律上所稱的動產或不動產。有形資產被盜賣,需清點明細並估算價值,以備開立損失清單。
- 無形資產:諸如客戶資料、營業秘密等無形資產也是常見被盜賣的客體。無形資產的盜賣通常不會嚴重影響帳目,但仍將造成公司經濟利益上的損害,且涉及個人資料與營業秘密保護的法律問題,同樣需將損失項目統計出來,方便採取司法行動。
2.向警察機關報案,取得證明文件
不論雙方是否有意願和解,都建議公司先報案並取得證明文件,日後才能做為稅捐申報的資料。
3.申請保險損失理賠
如果被盜賣的資產有投保保險,備齊警察機關證明文件等資料後,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實際申請流程與可獲賠金額會根據保險契約不同而有差異,可以先請律師協助審查契約內容,並在需要時陪同出面與保險公司協商。
4.進行法律追訴
此類案件中,公司實際受到的傷害除了帳面上資產短少以外,通常還可能包括這2種衍生損失,
- 預期利益損失:如預定出售給他人的商品遭竊盜侵占,導致無法順利成交,那麼公司原本可以因該次交易獲得的利益就是預期利益。
- 商譽損失:如果資產盜賣情節重大,或經由媒體報導而為公眾週知,可能引起大眾負面觀感,造成顧客或投資人的不信任,減損公司的信用與商譽。
近年已出現肯定判決,一知名企業因侵占案件經媒體報導而受到商譽損失,獲准向侵占行為人請求民事賠償。
公司資產被盜賣所受到的衍生損失未必在保險理賠的給付範圍內,通常需公司自行提出民事訴訟,向行為人求償。
另外,若行為人盜賣的是客戶資料、營業秘密等無形資產,就很可能成立刑事犯罪。但根據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與 《 營業秘密保護法 》 規範,此類案件大多屬於告訴乃論,因此公司與受害人需要主動的報案請司法機關介入偵查,才有助於在第一時間蒐集、保全證據,同時避免資料繼續流通而導致損害擴大。
(二)公司因盜賣受到虧損,稅捐申報注意這3大事項
盜賣產生的損害賠償問題,先別急著私下和解,也別直接將損失列入呆帳,建議諮詢律師與專業會計人員,釐清各項損益適用的申報項目與年度。
1.侵占、竊盜的損失如何申報?
根據國稅局說明,公司因竊盜或侵占所受到的損失中,未獲得保險賠償的部分,皆可比照《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查核準則》第103條規定,經提出損失清單及警察機關之證明文件後,列為當年度其他損失。
2.申報損失後才獲得賠償,賠償金又該如何申報?
如果後續有收回損失賠償,則可列為收回之年度的其他收入。
若未收回賠償金,只收回法院判准賠償的債權,則需要先取得催收證明,才能夠列為催收證明送達年度的呆帳損失。
3.董事侵吞公司資產,不得列報損失!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員工或他人的侵占、竊盜損害可列做其他損失,如果是董事侵占或盜賣公司資產則不得列入損失。
這是因為董事身為公司負責人,本就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董事的侵占、盜賣行為,與公司的營業活動並無關聯,換句話說,董事的行為並不是公司正常經營上應該承受的風險,因此國稅局並不將董事對公司造成的損害認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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